除了吳東進外,被起訴的被告還包括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盧麒堯、林偉傑、資深協理張良梓。檢方認為吳東進等4人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治理,破壞金融保險業最重要的信賴基礎,造成新壽9947萬餘元損失,對新光金、新壽帶來影響甚鉅的重大損害。
檢方起訴還指出,吳東進年近80歲,長年經營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卻未區分公司利益,將自己公司和自己個人經營公司的利益混淆,形同以公濟私,使新光人壽誠信經營的公司治理觀念,面對個人利益時蕩然無存,經考量其犯行和年事已高等因素,向法院建請求刑5年。
根據新光集團網站資訊指出,「傑仕堡有氧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導入集團資源,包括醫療、保全、以及傑仕堡專業的酒店式管理服務,整體園區設有頂級酒店式寓所「新光新板傑仕堡」,以及健身俱樂部、餐廳、美容會館及健檢、音樂廳等多元設施。豈料,遭人檢舉涉及背信弊案,吳東進因此被檢方調查起訴,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