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9名在押被告移審法院,北院4日深夜裁定,台灣區負責人王昱棠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電子手環及持監控手機每日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二當家」辜淑雯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鐶,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此外,李守禮、林揚茂、鄭巧枚、陳麗珊、邱子恩、陳韋志、王俊國,則分別以150萬元、15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配戴電子手鐶,每週二、五向住家附近派出所報到。
有趣的是,9名被告在庭訊中僅2人認罪,多數被告為了拚交保花招百出。王昱棠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上班族月領30萬元,目前無收入,希望能交保回家照顧病母。辜淑雯則甩鍋稱,不知開發遊戲違法,但遭檢察官當庭出示證據打臉,指她曾參與高層會議,更在案發後刪除手機及電腦紀錄企圖滅證。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李守禮辯稱僅負責夜間娛樂安排,卻遭檢方揪出他涉嫌指揮保鑣及刪除通訊紀錄,甚至隱瞞司機陽金泉的身分。林揚茂當庭落淚說自己只是打工仔,也被檢方打臉,指出他曾向親友透露公司每月經手200萬美元(約6320萬元新台幣)金流。財務主管鄭巧枚與陳麗珊否認參與洗錢,紛紛賣慘,稱家中老小需照顧,哭著求交保;掌管豪車的邱子恩則極力撇清,稱自己身分低微,僅聽令行事。
已認罪的帳房王俊國與水房負責人陳韋志同樣極力爭取交保。陳韋志稱每月收入少,還要變賣祖產填補缺口。法官笑稱,如果怕遭報復應留在看守所較為安全,陳韋志一時語塞,竟尷尬說希望交保,理由是家中「有養烏龜,老婆不會顧」,理由太瞎讓法庭內氣氛頓時凝結。
檢方調查,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陳志等人自民國105年起在台灣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
陳志等人以實質掌控在18個國家所設立的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另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台灣境內,購買名車、精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台灣境內所需支出。檢方統計,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金額總計高達107億9076萬5905.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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