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淑文(51歲)今天在接押庭否認犯罪,辯稱天旭公司員工都說她是台灣最高行政負責人,其實大多數員工都是直接向中國籍主管報告,對工程師開發的遊戲軟體細節並不清楚,案發後曾找律師到公司,向工程師說明公司營運有無違法,當初真的不知情,認為公司合法,才敢找律師開說明會。法官吳承學問辜女學歷、資產等狀況,評估是否有無逃亡可能,辜女表示大學畢業,案發前獨居,目前要撫養母親,有不動產,財產淨值約2000多萬元,沒有外國護照。法官再問,假設交保願意提供多少保釋金,辜女與律師討論後說,家人幫忙籌措應能拿300萬元保金,也願意科技監控。

公訴檢察官則主張要續押辜女,因為她之前有頻繁入出境記錄,本案有李添等多名被告還沒到案,又太子集團遭美方制裁後,未到案的集團高層陳秀玲曾召集高級主管開會,包括辜淑雯在內,辜女在案發後曾刪除手機對話記錄,還將手機、電腦交給律師陳宗豪,律師再交給共犯李守禮,手機、電腦被查扣時,已還原成出廠狀態,辜女有滅證事實,而且Line、Telegram、WeChat等通訊軟體可以遠端刪除對話,若讓她交保,可能受到集團高層李添影響,或是影響其下屬,有串滅證之虞。

辜淑雯則說,陳秀玲召開會議時,他在隔壁另一間會議室裡面等律師,沒參加會議,至於將手機、電腦交還給公司,是因為公司結束營運,才透過律師交給IT人員,強調檢方已起訴全案,相關證據都被查扣了,她的資產、家人都在台灣,如要逃,案發後就逃了,就是選擇留下來收拾天旭公司結束的殘局。

辜女的律師蔡孝謙補充說,辜女並不精通外文,雖在日本置產,但只是投資,並無逃亡之虞,辜女是天旭公司人資經理,職務內容是招聘員工,而天旭實際負責人李添長期不在台灣,所以將公司小章交給辜女保管,她雖是李添的「手足延伸」,但關於可在何種文件上用印,仍要聽李添指示,李添信任辜女才跟她說關於天旭每月發放薪資、繳交租金、網路費用等例行支出,不需要向他請示,若非例行的支出,例如添購設備、辦尾牙等支出,仍要請示李添。

律師還說,員工說辜淑雲是最高行政主管,是因為李添長期不在台灣,辜女才代替李添布達決定與政策,員工才會誤解,以為她是最高行政主管,至於天旭在台灣接受境外客戶委託開發遊戲軟體,辜女對於相關內容全不知情,且研發主管是中國籍人士,辜女從未參加開會或群組討論,更不知天旭在台灣開發線上博弈軟體,另對紙上公司洗錢,全然不知情,並未違反《洗錢防制法》。

太子集團在台核心幹部王昱棠今被起訴移審到北院,他在接押庭上仍不認罪。資料照片
太子集團在台核心幹部王昱棠今被起訴移審到北院,他在接押庭上仍不認罪。資料照片

王昱棠也堅持不認罪,他透過律師辯稱,檢方先畫靶再射箭,他與檢方都是在去年10月得知美國制裁及起訴太子集團,且陳志是有權有勢的商人,在柬埔寨也是接近紅頂商人地位,又有公爵身分,猶如美國馬斯克、中國馬雲,他無權及法律要求「知道你的老闆」,這些年確實宣揚太子不動產及諸多業務,也帶朋友到柬埔寨參訪,完全不知陳志的犯罪嫌疑,當時也百分百相信自己做的是合法的事。

王昱棠的律師說,王男在公司每月雖有1萬美金薪資,但他原本將公司賣給太子,離職後又入職再買回公司,因此收入幾乎都花在買回公司上,且王沒有分紅及後酬,他的主管是具有四大會計師背景的陳秀玲,身為員工部會去質疑主管的決定檢方起訴的洗錢方式包括境外公司、OBU帳戶等,這些在過內是合法且具「避稅、控股、避險及隱私」,未與犯罪連結,無法推論王昱棠看到OBU帳戶及境外公司就認定他犯罪。

至於購置豪宅的部分,王昱棠的律師也表示不罕見,並提出魏應充、王任生購買10幾戶帝寶豪宅,對王昱棠而言,不足以懷疑陳志等人有非法跡象,且美國起訴前,王昱棠與檢方都不知陳志及台灣太子集團犯罪。律師還說,王昱棠在太子是離職後又復職,絕非媒體報導是太子集團台灣區的負責人角色,況且,王男自己是扶輪社成員,曾帶社友到柬埔寨太子集團參訪,並與當地扶輪社交流,也在日本招商賣日本房地產,與美方起訴陳志詐欺、人口販運無關,也與太子在台旗下天旭公司營運無關,確認自己的行為都合法。

另對被控洗錢,律師表示,檢方應敘明陳志確實有詐欺及人口販運犯行,偵查之初檢方只有一份美國起訴書,沒有任何證據作為洗錢依據,金流也完全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所得,王男從事的業務都是走國內合法程序,都有會計師記帳、合法繳稅、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沒有從事任何地下匯兌。

律師最後說,王昱棠是平民百姓,沒有檢察官認定有權查詢相關金流,檢方以陳志遭美國起訴反推他知法犯法,顯然是先畫靶後射箭,未盡據證責任。

對於是否繼續羈押,法官先訊問王昱棠的財產等家庭背景,王表明已婚與有10歲及11歲2男孩,在公司是上班族,每月1萬美金薪資,目前在南投有2間透天厝房產,財產約1500萬元,但有貸款,在台北的房地是登記在母親名下,為40年的老大廈,本身是法律學士及碩士,曾在澳洲打工後念3年碩士班,沒有國外護照,案發前要到日本洽公賣屋,得知限制出境後直到被拘提有2周的時間沒逃亡,得知美國制裁、起訴陳志當時人在越南,若想逃就不回國了。

王昱棠還說,自太子離職1年半,任何勾串滅證的事時都與他無關,他也沒有刪除手機內容,手機密碼還是配合檢方主動提供,絕對不會串證,更不會逃亡,願意提供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控等強制處分。

檢方則認為,王昱棠被控的犯罪事實都明確地在起訴中有明確記載,證據清單也有列舉,且王的供詞與其他共犯爭執甚多,且被告有62人,需要相當時間調查,而王涉犯案情嚴重危害國內金融秩序,為使審判順利進行,仍有羈押原因與必要。

法官諭知等9名在押被告都訊問後,再一併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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