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51歲蔡女在是嘉義縣中埔鄉某茶行老闆,負責茶葉批發進貨,2名29、26歲女兒則負責營運工作,前年11月起蔡女以每台斤280到600元不等的價格,採購印尼金萱茶及南投縣低海拔區域茶葉,再以10斤印尼茶配60斤低海拔茶葉,及5斤印尼茶混30斤樟樹湖高山茶、梨山茶方式重新分裝茶葉。
母女3人以4兩(150公克)裝1包,混充的茶葉包裝袋印上「台灣」、「青花瓷」、「阿里山」、「台灣阿里山茶區」、「樟樹湖高冷茶」或「福壽梨山」字樣,在茶行及社群平台臉書、IG,以及蝦皮網路賣場販售,讓不知情的民眾購買以賺取差價,不法獲利約2萬3792元。
嘉義地檢近日偵查終結,將母女3人提起公訴,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指出,檢調與行政機關跨部門攜手合作,查緝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以保護台灣茶產業及國人健康,共同維護人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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