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惡客包廂2度強抱女服務生!強拉手撫摸猥褻 桃院判囚10月
坦承犯行並賠償調解 法官認一時失慮給予緩刑自新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董姓男子去年10月在KTV消費時,見女服務生秀色可餐,竟兩度在包廂內強行環抱,並違反意願撫摸胸部、下體,甚至強拉女子雙手套弄其下體猥褻。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應係一時失慮所為,宣告緩刑2年。
找零、清潔兩度騙入包廂 女服務生遭強抱強拉猥褻
判決指出,董姓男子去年10月16日前往桃園市中壢區一家KTV包廂消費。當天上午10時許,女服務生進包廂找零錢時,董男竟自身後強行環抱,無視女服務生拒絕,徒手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並要求發生性行為,女服務生隨後以工作為由擺脫離開。
豈料,董男仍不罷休,隨即於10時47分許假借清潔為由,再次要求女服務生進入包廂。待對方進入後便將門關閉,再度強行環抱並摸胸,更要求女服務生為其「打手槍」,甚至強拉對方的雙手與自己的陰莖來回套弄得逞。
坦承犯行且已賠償調解 法院給予自新機會
桃園地院審理時,董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有包廂外監視器畫面及警方受理紀錄等證物佐證。法官認為董男為逞私慾,不顧被害人明示拒絕仍強行猥褻,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實屬不該。但考量董男犯後態度,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完成損害賠償,態度尚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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