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簡任稽核涉收賄 貪630萬還爽拿機票住宿 18人遭起訴
國民法官擴大適用後首件案例 買房頭期款也被扣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國稅局人員涉貪瀆遭起訴!中檢偵辦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王姓簡任稽核涉貪案,查出王男收受現金及不正利益,還與會計師合作,協助納稅人減少課稅,不法所得上千萬,連買房的頭期款都被查扣。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汙等罪起訴王男及其他17名被告,其中王男部分將由國民法官參審,成為中部地區首件以國民法庭審理的貪汙案件。
涉4件稅務案收賄 還收機票、住宿及禮券
檢方起訴指出,王男擔任中區國稅局簡任稽核期間,負責綜合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等業務,涉嫌在4件稅務案件中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包括現金630萬元、百貨禮券及提貨券20萬元,另接受赴美機票、住宿等費用約27萬4100元及多次飲宴。
檢方查出,部分納稅人為降低稅負,透過會計師製作有利的財務資料,再由會計師居間與王男聯繫;王男涉嫌利用職務及裁量權做出有利認定,甚至指示不知情的稅務人員辦理,讓納稅人達到減少課稅目的,3名會計師則涉嫌居間行賄。
搜索查扣1280萬 逾6907萬犯罪所得繳回
台中地檢署自5月27日起展開6波搜索,過程查扣現金1280萬元、5塊黃金及價值20萬元的商品禮券、提貨券,另有被告繳回犯罪所得6907萬544元;其中王男被查出購買台中南屯區豪宅預售屋,已支付500萬元現金訂金,檢方也已函知建商,後續將依法聲請查扣。
檢方將王男、妻子、3名會計師及13名納稅義務人共18人列為被告,其中王男及部分會計師遭聲押,其餘依情節分別處理。檢方偵查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其餘17人則依通常程序審理。
中部首件國民法官貪汙案 檢方依法起訴
檢方指出,王男涉犯違背職務收賄、職務上行為收賄、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另涉逃漏稅相關罪責;其他被告則涉及圖利、行賄、寄藏貪污所得及背信、詐欺等罪嫌。相關犯罪事實仍待法院審理認定。
本案王男部分因適用國民法官法,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成為中部地區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擴大適用後,首件採用的貪汙案件,台中地檢署表示,將持續查辦貪瀆不法案件,維護公務員廉潔及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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