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姊妹買同款車被車行掛錯車牌 同日出車禍挨罰!提告結果曝|壹蘋新聞網

雙胞胎姊妹買同款車被車行掛錯車牌 同日出車禍挨罰!提告結果曝

原各罰10800元!領車未檢查行照有過失「罰一半」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1對雙胞胎姊妹同時各買1輛同款機車,車行誤將2人車牌掛錯,後來她們在同日先後發生事故,均被開出「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借他車使用」2張罰單,合計各罰10800元。姊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她們未檢查行照也有過失,僅撤銷1張罰單,仍面臨5400元罰鍰、吊銷牌照,可上訴。
謝姓雙胞胎姊妹向1家機車行購買同款機車,車行誤將2輛機車的車牌掛錯,後來2人在同日先後發生事故,因懸掛他人車牌遭重罰。AI生成示意圖
謝姓雙胞胎姊妹向1家機車行購買同款機車,車行誤將2輛機車的車牌掛錯,後來2人在同日先後發生事故,因懸掛他人車牌遭重罰。AI生成示意圖

雙胞胎姊妹同時購入同款機車!車行掛錯車牌

判決指出,這對謝姓雙胞胎姊妹於2025年8月間,同時向台中市1家車行購入兩輛同型同款顏色相近的機車,車牌號碼為上下連號僅差1個數字,因機車行老闆之疏忽,將兩人購入之車牌懸掛錯誤,姊妹倆不知情,因就讀台南同一所大學,遂將2輛機車運到台南使用。

2026年1月5日晚間8時許,妹妹騎機車在台南市新市區發生事故受傷,被送到安南醫院急診,姊姊得知後立即騎機車前往醫院探視,晚間9時許不慎在安南區長和路發生自撞。台南市善化警分局、市警三分局分別到場處理,發現2人騎乘的機車,各自懸掛對方的車牌,姊妹倆這才發現是買車時車行掛錯車牌。

姊妹同日出車禍才發現車牌掛錯!各遭重罰10800元

善化警分局及市警三分局事後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款之「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違規行為,對姊妹2人各開出1張罰單。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針對2項違規各裁處姊妹2人各5400元,等於1人要被罰10800元,還得吊銷牌照。謝姓姊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謝姓姊妹主張,這是因為買車時機車行老闆的疏忽,將2人分別購入的機車車牌懸掛錯誤,2人為消費者,相信車行交付之機車,實難察覺牌號異常,直到發生事故後才得知車牌錯誤,並無使用他車牌照或牌照供借他車使用之故意、過失。

領車時未檢查行照與車牌號碼!姊妹也有過失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車行具狀承認確實將2輛機車的車牌掛錯;針對「使用他車牌照」的部分,法官認為,姊妹2人購買的車型相同,但行照並沒有搞錯,姊妹倆實際騎乘的車牌與行照上車牌號碼不符,2人拿到機車時卻沒有檢查車牌號碼與行照是否相符,持續行駛5個月直到發生事故才發現有誤,雖無故意但有過失之責。

針對另項違規行為,法官認為,本件起因為車行交車時將車牌懸掛錯誤,導致2輛機車行照及車牌號碼不符,姊妹倆並無將車牌提供給對方的意思,而是機車行的疏失造成誤掛,難認2人有「牌照借供他車使用」的情形。

法官最後撤銷「牌照借供他車使用」之處分,但維持「使用他車牌照」的處分,謝姓姊妹仍應分別處以罰鍰5400元、吊銷牌照。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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