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起事件,當時只有22歲的魏女,在2023年8月23日凌晨4時前往女性友人家中飲酒,期間還吸食K他命,清晨7時許開車返家,行經安平區健康三街、府平路口時左轉失控,撞上靠路邊行走的孫姓婦人,再衝撞對面計程車,2部車撞進麵攤騎樓,現場一片狼藉,孫婦頭部重創送醫不治,魏女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並提起公訴。

魏女事發後在IG發布多條限時動態,先在車內拍下安全氣囊爆開畫面,稱「OK啦,沒問題」,下車後側錄員警推車畫面,提到「林北欸倒,我」、「下課」,影片瘋傳讓網友怒轟「只在乎車不在乎人」,「她不知道撞到無辜路人嗎?」,市長黃偉哲痛批犯後態度可惡,「是可忍,孰不可忍」。魏女後來刪文並發文道歉,但網友多不買單。

魏女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但事發迄今仍未與家屬和解。資料照
魏女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但事發迄今仍未與家屬和解。資料照

一審由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魏女雖當庭坦承犯行,但事發後態度消極,期間收入均挪作他用,並未如約定支付死者喪葬費用,且未有具體賠償計畫,也未和家屬和解,且酒駕、毒駕的「無差別」危險駕駛,讓社會大眾陷於危險中,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重判8年6月。

魏女認為量刑過重,未考慮她的家庭環境、社會復歸可能性等,因此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指出,魏女出庭仍堅稱無力賠償,犯後態度仍未改善,且犯行奪走死者與家人共享天倫的機會,認原審判決並無違法或不當,駁回魏女請求,仍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駁回孫女上訴維持原判。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駁回孫女上訴維持原判。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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