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三星鄉一名王姓農場負責人,因不滿徐姓前員工離職後,到冬山鄉另一間農場擔任要職相互競爭,竟指示不知情員工將苜蓿粒與劇毒農藥「托福松」混合,並加入水及沙子,曝曬乾燥。
檢方調查發現,王男取得毒飼料後,2023年六月間曾三度駕車至安農溪旁堤防道路,操控空拍機飛至徐男工作的農場,以機身上下搖晃方式,將裝有毒苜蓿粒的杯子,撒落於園區內,造成多隻動物誤食後死亡。
起訴書指出,當時有人發現農場上方出現不明空拍機盤旋,察覺有異,並尾隨追查,發現操控者為王男,隨即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在王男住處及車輛搜出相關證據。
王男起初否認犯行,辯稱操作空拍機只是「看看他們有什麼建設可以模仿」,並謊稱有毒飼料是要毒殺自家農場的老鼠;但相關解剖檢驗證據釋出後,最後他坦承犯行。
檢方認為,王男自己經營農場,理應更尊重動物生命,卻僅因商業競爭就對無辜動物下毒手;且犯後初期狡辯,更對造成動物死亡毫無悔意,加上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毀損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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