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文嗆「殺垃圾總統賴清德」 法院1原因判無罪
法院認為網友並未標註對方帳號 也未要求他人轉傳
【施養正/綜合報導】彰化一名網友今年二月透過社群開嗆「要殺賴清德總統啦!殺這個無替台灣人著想的垃圾總統」被檢舉。檢方偵訊後依恐嚇公眾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不過彰化地方法院10日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決無罪。
不滿施政發文嗆聲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自民國115年2月17日起至3月5日止,陸續在threads發表「我要在賴清德前面丟他鞋,罵賴政府你們在搞獨裁!」、「我要起義殺賴清德全家!」、「殺這個無替台灣人著想的垃圾總統」等敏感文字。
被告到案後供稱,自己是因為不滿賴清德總統的施政,所以才會留言大罵。
舉證不足 法院判無罪
判決書提及,彰化地院法官認為,本案係因兩名網路使用者看到留言後主動檢舉,並非留言所指的對象報案或提告。卷內無任何證據顯示,賴清德實際收到恐嚇訊息。
同時,法官認定被告發文時並未標註對方帳號,也未要求他人轉傳相關內容。檢察官所舉證據,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無從說服法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即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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