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王家大女兒加入團購群組,又透過美容師好友認識李惠雯,李女告訴她經營團購每月保障10%獲利,又慫恿她投資黃金標的,初期的確有分潤,王女才又拉家族成員一起,沒想到背後無投資運作,都是拿舊資金付新人的「龐氏騙局」。
王家人在團購部分以現金、支票、刷卡共投入113萬多元,投資黃金部分,李女稱每月刷1兩黃金(約10萬元)可拿到8000元佣金,王家人砸錢後卻被李女轉作他用,質疑李女反被恐嚇求償530萬「違約金」,最後不堪經濟壓力相偕輕生。
檢方起訴李女,認為她惡性重大甚至串供滅證,意圖影響證人妨害偵查,毫無悔意,向法院求處15年以上重刑;下午開庭審理,李女稱不法所得2成投資、8成自用,針對非法吸金、恐嚇、詐欺、偽造私文書等全部認罪,面對法官詢問,她說羈押期間看了法律書籍,問人後才發現自己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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