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玉里鎮大禹公墓女屍案,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高度重視,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林女衣衫不整,脖子有勒痕,身上多處外傷,且疑有遭輾痕跡,警方在玉里公墓將報案的男友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第1項第4款逕行拘提到案,呂嫌堅決不承認犯案,昨天下午依殺人罪嫌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檢方表示,被告呂男依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案發生後,檢方為保障犯罪被害人家屬權益並落實柔性司法精神,已於第一時間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花蓮分會,提供被害人家屬法律扶助、心理諮商輔導及急難救助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務,以同理心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協助修復創傷,重拾生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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