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如鈞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NCC要求3大電信業者即起實施「史上最嚴格的SIM卡補發措施」:未來若SIM卡壞掉需補發,除原本要求的雙證件外,還需要「出示舊卡」;買新手機,想把舊手機的eSIM卡轉移到新機上,須出示購買通知,即便是獲贈取得也要有贈與證明;若是遺失需要補發,除了雙證件外,還要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才行。
葛如鈞表示,在新規上路前,電信業者就已經多次提醒NCC這些規定明顯不符運作實務,必定引發反彈,更會加重基層員警業務量,但NCC為了交打詐成績還是決定硬幹,電信業者也只能照辦。
王鴻薇也表示,政府打詐不力,卻把成本轉嫁給民眾、基層員警、門市人員,上路兩天已經罵聲不斷,尤其民眾手機不見、壞掉,急著買新手機應急,或補發新SIM卡,現在都不能做,影響工作及日常生活。NCC已經不是第一次觸犯眾怒,顯然去年「750之亂」還沒記取教訓,自己打詐無力,推出擾民政策,民怨炸鍋,重蹈覆轍。
據《中央社》報導,NCC主秘黃文哲表示,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黃文哲表示,電信業者應盡到KYC(Know Your Customer,認識你的客戶)義務,可從申請更換或補發的頻率、停話時間與民眾說法是否一致等,判斷是否存在異常風險,「如果一個人頻繁換卡、補卡,這時就算有報案證明,都要非常警覺。」他強調,申請更換或補發SIM卡是民眾權利,新制主要是防堵詐騙集團,因此要求電信業者強化審核、落實KYC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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