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今年初被告發涉以贈送國民黨籍立委修容組等「競選小物」,爭取競選立院院長。北檢3月間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銷售競選小物的戰天下公司、傅男管家李慶隆住處等地;同月3月11日,李男到案接受檢方偵訊,直到深夜交保離開後便人間蒸發,結果竟是他的律師張睿文協助藏匿。
起訴指出,張睿文受李慶隆委任後,就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北市大安區麗水街1間套房鑰匙,並在今年3月12日深夜指引李男將車開到律師事務所地下室停放。接著,李男為了掩人耳目再將車牌拆下,隨後到事務所與張女會合。
隔天,張睿文親自開車載著李慶隆找上王姓房仲,讓李男入住套房,為此,張女甚至付了一個月房租共1萬7千元。檢調後續約談李男未果,張女還謊稱今年3月14日曾接到李男來電相約,但李男未依約出現,就連她也與李男失去聯絡。
然而,檢調追查發現,李慶隆未掛牌照的車子就停在張睿文事務所地下停車場,並於5月2日發動搜索約談;同月9日,早已被通緝的李慶隆才在另名律師陪同投案,最後獲1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控。
北檢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卻藏匿犯罪嫌疑人,妨害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此外,李慶隆涉及傅崐萁競選小物涉犯《商業會計法》案,檢調仍在偵辦中。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75歲趙少康嘆「人生第一次被起訴」! 月收入意外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