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指出,中科院資訊通訊研究所聯安計畫林姓專案管理組技術師(36歲),負責中科院院區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相關業務,其經由某光電公司彭姓總工程師(51歲)之引介,結識另一家光電公司陳姓負責人(女,68歲)和該公司陳姓協理(女,56歲)。

而光電公司陳姓負責人等為能順利取得院區一項約2億元的智慧型監控指管系統網電基礎工程標案,遂要求林男提供院區工程尚未公開之招標圖說、廠商資格、專案進度等資訊,並應允支付每份標案資料8萬元(或筆電等財物)之閱覽費。另約定順利得標後,再行支付相當於標案金額7%之後謝金,並將工程下包予林合作之工班,且由彭男擔院區工程之總工程師等條件。

林男遂於今年4月起,數次將尚未公開、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標案資料交予陳姓負責人等人、企圖以此方式幫助該光電公司取得標案。惟因工程標案資料外流為外界知悉,且經執法機關調查,中科院遂將標案下架,該光電公司始未能順利得標。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肅貪專組檢察官賴穎穎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新北市憲兵隊於今年9月2日發動執行傳喚林男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嗣後分析比對林男之手機、筆電等電磁記錄,發現陳姓負責人等人均涉有重嫌,遂陸續執行搜索,傳喚陳姓負責人等人到案,始查悉林男等人犯罪計畫。

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涉犯刑法第342條第2項、第1項背信未遂罪嫌;林男另犯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於今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聲請法院分別量處1年至2年6月徒刑。

桃園地檢署指出,中科院為我國國防自主與軍事科技研發之核心重鎮,其研發成果關乎國家存亡與全民安全,地檢署將持續站在執法第一線,與各執法機關密切合作,全力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竊取國家機密或關鍵技術之不法行為,守護國人賴以生存的自由民主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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