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虐童案惡魔保母希望判輕點 二審今辯論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被控凌虐1歲10月男童剴剴,將他綑綁放入桶子,還讓他洗冷水澡、吃隔夜飯或只穿尿布躺地上,導致剴剴全身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慘死,一審被依犯「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各判處無期徒刑及18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近半年審理,今天進行辯論。
剴剴案因劉彩萱認為一審判太重,劉若琳則不認罪,且姊妹均認為一審沒有考量家人支持她們未來復歸社會,雙雙上訴,檢方也依剴剴外婆意見上訴,劉氏姊妹日前出庭時,透過律師主張一審未詳細審酌2人有可能復歸社會,認為刑度過重,請求高院調查姊妹倆自今年5月獲准解除禁見後,與家人的互動情形,以證明家人支她們復歸社會。
這起人神共憤的虐童案緣於2023年8月間,保母劉彩萱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卻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連續115天的日子裡,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劉若琳凌虐剴剴,不僅將剴剴綑綁置於桶內,更強迫剴剴裸身躺地、罰站並餵食隔夜飯,造成剴剴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慘死,一審經國民法官庭審理,分別判處劉氏姊妹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
劉彩萱、劉若琳不服原審判決,姊妹倆均上訴二審。2人認為,原審合議庭指揮訴訟程序不公及程序違反法令,且國民法官受媒體報導影響產生偏見而有所偏頗,進而影響判決結果,且未考量未來復歸社會可能,因而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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