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工會:全力支持當事人上訴|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剴剴案」社工陳尚潔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無罪。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指出,法院認為社工的日常實務,與社工的現場狀況還是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更多社會溝通的機制,並表示工會全力支持陳尚潔上訴。
剴剴案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年。張欽攝
剴剴案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年。張欽攝

社工工會表示,尊重法院在偽造文書上的一審判決;至於過失致死認定,本案當事人的保證人地位以及作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論證,工會仍覺得有很多社會大眾可以討論的地方。

工會進一步指出關於保證人地位,法院認為本案為實質家外安置,陳尚潔有自願承擔保護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但工會認為,「家外安置」是經過法院裁定,或透過契約的方式將監護權及照顧義務轉置於國家,故此案件不屬於「安置」性質。

工會也提到,有關本案的因果關係覺得很遺憾,法院認為社工的日常實務,與社工的現場狀況還是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更多社會溝通的機制。

工會強調,靜待當事人與律師討論是否上訴,但工會立場為全力支持上訴。期望社會大眾有更多時間與空間,做出更細緻的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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