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兇嫌姊妹逃死定讞 立委轟:殘忍虐殺竟都不判!|壹蘋新聞網

剴剴案兇嫌姊妹逃死定讞 立委轟:殘忍虐殺竟都不判!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剴剴案」判決確定,最高法院認定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長期凌虐男童剴剴導致死亡,分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這個政府、廢死團體要帶給我們的社會,不管這些兇手怎麼殘忍凌虐一歲10個月的孩子都不會死刑,這是大人社會無法保護孩子,更對不起剴剴。」
剴剴案最高法院判決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左)、劉若琳(右)無期徒刑、18年徒刑。張欽攝
剴剴案最高法院判決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左)、劉若琳(右)無期徒刑、18年徒刑。張欽攝

「怎麼殘忍虐殺幼兒竟都不判死!」王鴻薇表示,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兩人以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及燒焦食物餵食剴剴,讓他長期處於飢餓、寒冷與營養不良狀態。剴剴被發現時,全身共有至少42處傷勢,包括牙齒斷裂、生殖器受傷等情形,最終於2023年12月送醫後,因低血溶性休克不治身亡。

她說,這起震驚社會的剴剴案,讓許多家長走上街頭。在野黨也隨即修法增訂「虐殺幼童罪」(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若屬虐殺行為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修訂第286條,針對凌虐未滿7歲之人致死者,加重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鴻薇回顧,當時民進黨立委全數反對。沈伯洋還在修法討論期間被挖出,曾說從犯罪學角度指出「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讓全民震驚跟憤怒。

王鴻薇說,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認定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長期凌虐男童剴剴,導致其死亡,分別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因為最高法院仍然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等於宣判逃死確定。

她批評,「這個政府、廢死團體要帶給我們的社會,不管這些兇手怎麼殘忍凌虐一歲10個月的孩子都不會死刑,這是大人社會無法保護孩子,更對不起剴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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