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日前晚間巡邏, 在巡簽章表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在路口右轉,見警後竟直接停在原地,行徑相當可疑,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豈料其散發濃厚酒味,隨即向其告知酒駕及拒測相關法令及權益。

江姓騎士思考後仍選擇拒絕酒測。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及35條第9項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禁止其駕駛。

江男決定拒絕酒測。翻攝畫面
江男決定拒絕酒測。翻攝畫面

經了解,江男當晚在中山區與朋友聚餐喝酒後原欲返家,他雖搭乘多元計程車,但並未直接回家,而是在萬隆捷運站下車,騎乘先前停放在捷運站旁的機車,距離住家只剩一小段路,不料途中遭到警方攔查,江男事後表示懊悔,為了貪圖方便反而遭致嚴重後果。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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