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分局勤務中心獲報,八德街有事故發生,經查小客車沿八德街往龍安路方向行駛,不明原因右偏撞擊路邊機車,事故發生後小客車未依規定處置即逃離現場。
新莊分局交通分隊實施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記錄。並已透過監視器影像掌握肇事車輛車號,持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說,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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