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在台博弈、洗錢案,本月9日執行第四波搜索行動,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基市調查站、刑事局第九大隊、信義分局等單位,持票搜索玄古管理顧問公司、逸先科技公司及玄古公司負責人王俊國等6人住居,共計14處所,並拘提王男等6人到案。

專案小組調查,太子集團旗下曾擁有4艘豪華遊艇並停靠於台灣港口,其中3艘已陸續變賣,最後1艘遊艇直至今年1月駛離。由於這些遊艇長期停泊於台灣並由專人管理,檢方懷疑除供集團成員來台享樂之用,另涉走私資金等其他用途。

檢方發現,太子集團以香港博高公司名義購入4艘遊艇,而博高公司幕後老闆正是陳志親信、已入籍柬埔寨的中國男子吳逸先。據了解,吳逸先深受陳志信任,現為集團管理遊艇的核心幹部,不過自疫情後便未曾入境台灣,因而將管理重責交付給嫁來台灣的姊姊吳宜家。

此後,吳宜家擔任起博高公司的負責人,為了管理遊艇,還特別在台設立玄古管理顧問公司,甚至招募起員工。而吳逸先不只買了4艘遊艇,還購置數量豪車,其中一輛賓士車則由吳宜家的女兒使用;據了解,吳女的女兒為名校高材生,平日就是開著豪車上下學。

檢察官訊後,原先依涉《洗錢防制法》罪嫌,諭令吳宜家以600萬元交保;不過,因吳女籌不出保金,後來改降保至27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並實施科技監控。

其餘被告,包括玄古公司現任負責人王俊國,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女丈夫吳柏毅則以100萬元交保;遊艇船長黃慶德以80萬元交保;玄古行政人員傅璻如以60萬元交保;玄古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以30萬元交保。

玄古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以30萬元交保。張欽攝
玄古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以30萬元交保。張欽攝
玄古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以30萬元交保。張欽攝
玄古第二任負責人許晉碩以30萬元交保。張欽攝
遊艇船長黃慶德以80萬元交保。中央社
遊艇船長黃慶德以80萬元交保。中央社

火線話題 | 太子集團台灣4大洗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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