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二分局文正派出所昨天深夜11時20分接獲民眾報案,北區英士路旁有人砸車,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到場後發現在場的張姓男子、陳姓女子是夫妻,張男砸的是自家轎車。
員警進一步了解,張男在家中因細故與陳女發生爭執,陳女負氣離家外出,獨自坐在路邊自家轎車駕駛座內;張男發現後,要求陳女下車未果,竟持球棒擊破該車車窗洩憤。
員警將2人帶回派出所,陳女因遭車窗碎玻璃噴灑,手部有輕微刺傷,尚無大礙,當場表明不須就醫,不願對張男提出傷害、毀損等告訴,亦不願聲請保護令。
但因張男加暴行於人事實明確,警方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辦理職權通報外,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之規定偵辦究責。
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姑息只會讓傷害一再重演,如果不幸遭受家庭暴力,為了自身的安全與權益,請立即向附近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3、110,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應當彼此相互尊重,做好情緒控管,少一分暴力,多一分關心,共創零暴力之家庭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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