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陳歐珀涉嫌護航業者收賄413萬餘元,又涉嫌詐領助理費411萬餘元,犯罪所得共874萬餘元,另陳妻徐慧諭則涉公益侵占勁宜蘭協會110萬元,今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洗錢罪、公益侵占罪等起訴陳歐珀夫婦、業者共16人,求處共24年2月徒刑。

陳歐珀深陷涉貪、洗錢風波,自今年6月遭檢廉搜索後,一路被羈押至今。歷經173天關押,北院於昨(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另須接受個案手機、配戴電子腳環科控8月,並施加科控限制住居於宜蘭縣宜蘭市,外加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此外,法院也命不得與同案被告、妻子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的行為,也不得和其餘同案被告及後續尚待傳喚到庭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

全案自本月起進入審理程序,北院密集安排證人進行交互詰問,今日傳喚陳歐珀及同案被告、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出庭。而陳歐珀因遭限制住居於宜蘭市,為了出庭勢必得自一大清早從宜蘭北上;歷經逾3小時庭訊,陳男在開庭結束後,僅對著在場守候的媒體點頭致意、不發一語,沉默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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