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於11日下午2時許,30歲曾男前往輔大醫院就醫,看診途中,竟突然於診間掏出美工刀砍傷醫生。警方旋即趕抵現場,發現1名醫師右手腕遭刺傷、左腹部也有輕微擦傷,所幸意識清楚,而該名受害醫師正是前輔大校長、泌尿科名醫江漢聲。

轄區員警到場後立即逮捕曾男,查扣作案美工刀一把,並將曾男移送至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定曾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及違反《醫療法》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曾男為輔大肄業生,過去經常參加陳抗、遊行,且從他臉書上的言論,似乎對江漢聲相當不滿。曾男也在其臉書寫下最新貼文「本人可能正在新莊為了抗議與以下的行動而製作警詢筆錄⋯」,不僅自詡為「廖添丁」替天行道,還強調「無殺人主觀犯意」,更稱檢察官應該對江漢聲之前的案子提起非常上訴,「若江漢聲等人無罪,本人又何罪之有?」

檢方調查,江漢聲過去涉嫌以虛設活動經費等方式,挪用輔大校產供輔大診所使用,案經二審逆轉無罪確定。而曾男因不滿江男於該案中無罪,竟預謀傷害江男以實現「私刑正義」,先在臉書寫下「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理由,無對江漢聲殺人的主觀犯意」等語,再以不詳APP軟體設定在案發後發文,作為日後遭逮的開脫之詞。

檢方指出,曾男趁著江男為他看診完後轉身時,手持預藏的美工刀朝江男下半身揮砍,且在看見江男徒手抵抗時仍不停手,最終趁隙逃離診間,導致江男受有右腕6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

新北地檢署於案發後9天偵結,依涉犯殺人未遂、《醫療法》等罪嫌,火速起訴曾男。檢方痛批,曾男不循法定程序救濟,反而持刀攻擊江男,毫不尊重法院確定判決的尊崇性,破壞司法秩序甚鉅,且利用江男問診、視病如親,對病患全無防備之際襲擊揮砍,手段惡劣,不僅造成江男心理驚恐、受創,也嚴重破壞醫病間的信賴關係,因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求處7年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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