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當掩護!色男狂拍女裙底遭路人仗義揭發 手機內赫見多人私密照
【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疑似偷拍慣犯的魏姓男子,日前雨天路邊見一名穿短裙女子竟色心大起,靠近後將雨傘下放當掩護,彎腰拿著手機伸到裙底狂拍,而自以為天衣無縫的手法,恰好被一旁2名路人發現,對方蒐證之後告知被害女子,並將魏男攔下對質,嫌犯卻辯稱只是收東西不小心按到拍攝按鍵。轄區警方獲報到場,一查手機發現20至30張的私密照片與影片,當場人贓俱獲,並懷疑還有其他被害人,訊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罪將魏男移送偵辦。
網友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她與伴侶等待紅綠燈的時候,警覺路邊一名男子行為怪誕。當時下著雨,該男不知道為何將傘順時針下放,且拿著手機彎腰伸往前方穿短裙的女子。
該網友說,她的伴侶發現男子在偷拍前方的女子後,當下錄影蒐證、報警,而自己則追向已經走遠的受害人,被害人得知後,很堅定說要提告。當時,犯案男子即將從他們一旁經過,被她吼住攔下,並大聲責問「是否偷拍?」,他還謊稱是「收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按到拍攝畫面」。
警方一到,檢查該男子手機相簿後發現其持有二、三十張的偷拍照片及一分多鐘的影片。不過網友的伴侶發現,在等待警方到來的十幾分鐘裡,涉案男子已將一部分影像刪除。
警方表示,經到場了解,報案人稱遭到魏姓嫌疑人持手機拍攝裙底,後遭兩名民眾目睹,當場留住魏民並報案110,警方旋即馳赴現場,經檢查其手機內影像,發現魏民拍攝報案人數張照片,且包含裙底隱私部位,警方在確認被害人提告意願後,當場逮捕魏民,後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妨害秘密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遇偷拍應保持冷靜,大聲呼救以請求協助,並立即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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