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於今年7月9日,新北汐止分局因追查一件毒品案,前往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一處檳榔攤搜索,先是在1樓逮到擔任藥腳且正呼呼大睡的16歲少年,一上2樓卻發現有名鄭姓男子失去生命跡象。事發隔日,警方循線逮獲主嫌李啟明(26歲)、女友許綉妤(18歲)及涉案少年等人,並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
經查,死者疑似因愛慕許女展開瘋狂追求,讓李男得知後相當不滿,便利用許女邀約設局並揪眾埋伏,待鄭男到了三重某旅館後,即被在場多人擄到萬華該處檳榔攤,以亂棒凌虐。
檢方進一步調查,李男因不滿鄭男致電女友邀約外出,於今年7月6日要求許女以「假分手需要陪伴」為由,邀請鄭男前往位在三重的某旅館,並邀集友人朱家賢(27歲)及其女友湯雅淇(26歲)和多名未成年少年助陣,一群人拿著鋁製球棒、開山刀及電擊棒,躲藏在房間衣櫃、窗簾、廁所等處,靜靜等待鄭男上門。
同年月7日上午,鄭男應約抵達旅館房間後,李男隨即指示許女將房門上鎖,接著將鄭男的手機搶走後,眾人便是對鄭男一陣毒打。少年們先是徒手或拿鋁製球棒痛毆鄭男,再以免洗筷插鄭男手臂、以打火機燒鄭男的陰部及胸毛,期間,湯女甚至用手機將凌虐畫面直播給鄭男友人看。
眼見鄭男哀號聲不斷,李男一群人深怕引起他人注意,為免警方上門偵查,便將鄭男帶往檳榔攤續行凌虐,此時李男友人簡永豐(26歲)與女友曾郁寒(24歲)到場。眾人並未停止施暴,反而持續痛打鄭男身體及生殖器部位,持電擊棒電擊鄭男肚子及手臂,並以鄭男曾傳訊許女「心電心」為由,命令鄭男裸身、大跳歌曲「心電心」舞步約10分鐘,甚至拿刀割劃鄭男、以寵物指甲剪剪斷鄭男牙齒。
過程中,李男、朱男趁著鄭男不堪受虐,曾趁機敲詐2萬8千元換停手,並以訊息佯稱「出車禍需賠償2萬8千元」,向鄭男母親索討金錢未遂。最終,鄭男受了整整3天凌虐卻未被送醫,已然奄奄一息,身體也出現大片瘀傷且有血肉模糊狀態;另一方面,眾人在討論後留下了一名少年承擔刑責,其餘人則於同年月9日上午離去。
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偵結,認定李啟明、許綉妤、朱家賢、湯雅淇、簡永豐、曾郁寒,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傷害致人於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兒少權法》相關規定,加重其刑;至於涉案的7名少年,則將移由少年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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