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在影片中公開判決結果指出,張媽媽曾淑惠被法院認定涉及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另涉及背信、逃漏稅、違反個資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合併執行1年4個月,罰金合計50萬元。Andy表示,法院認定的犯罪所得包括新台幣1367萬元及美金85萬元,以1美元兌32元新台幣換算,金額約達4100萬元。

至於張爸爸張國龍,因涉及非法處理個資及幫助逃漏稅,被判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妹妹張家雲則因幫助逃漏稅,被判2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並須執行60小時義務勞務。張家寧涉及的妨害電腦使用案件,一審則判決無罪。

家寧一審獲判無罪。資料照
家寧一審獲判無罪。資料照

Andy進一步在影片中揭露,他認為「眾量級」多年來頻道及業配累計收入超過1億元,但檢方追查過程中發現,大量相關款項被轉入張媽媽個人掌控的帳戶,資金用途包含股票、定存、個人消費,甚至支付張家姐妹信用卡費等私人支出。他表示,閱卷過程中還看到大量現金提領紀錄,部分單筆金額甚至超過百萬元,讓他相當震驚。

更讓Andy無法理解的是,2024年底公司停止支付他的薪資後,直到2025年初公司帳戶尚未完成清算期間,仍有大筆資金被轉入張家寧及張家雲的銀行帳戶。Andy指出,張家寧被詢問帳戶突然出現款項時,曾表示「突然看到帳戶多了一筆錢」,才知道公司有發放獎金或分潤,並主張自己事前並不知情。對此,Andy直言:「到現在還是一直想不通。」

除了金流問題,Andy也在判決書中發現另一項讓他難以接受的內容。他指出,公司曾申報10多名員工,累計薪資所得超過800萬元,但法院認定其中部分人士實際上並未替公司工作,也沒有領取相關薪資,甚至有人的個人資料疑似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遭到使用。面對判決結果,Andy也針對張媽媽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8個月提出疑問。

他表示,自己查閱過去相關司法判決,有侵占110萬元被判1年8個月,也有侵占1354萬元被判3年2個月的案例,因此不禁質疑:「如果侵害一個人10年的心血,這樣的刑度真的足夠嗎?」Andy強調,這場爭議並沒有因此結束,未來仍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追究相關責任,並希望替自己長年投入的心血及權益討回公道。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作者簡介

李家穎

超過10年媒體經驗,待過多家網路新聞媒體,跑過娛樂、體育線新聞,希望用最簡單的文字「老嫗能解」,讓所有人都能看得懂新聞大小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劇烈降雨進入尾聲!中部以北要開始做防颱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