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裝專用垃圾袋遭罰!北市婦人塞1000元賄賂不成還被起訴
【施養正/綜合報導】台北市中正區一名謝姓婦人去年5月間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還將垃圾非法棄置在公園,被清潔隊攔查取締。沒想到她為躲避罰則,竟用1000元行賄巡查員,不過巡查員當場拒絕,並將賄款交給政風室,全案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之偵結後依貪汙行賄罪,將謝姓婦人起訴。
事發於2024年5月30日凌晨,64歲的謝姓婦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甚至直接將家戶廢棄物,棄置在中正區一處公園佈告欄,遭該區清潔分隊劉姓巡查員攔查取締。
起訴書指出,謝婦為了免被裁罰,於凌晨2時32分至35分間,在北市中正區齊東街上拿出皮包內的1000元,放在劉姓巡查員的舉發本上行賄,作為不予開罰的對價。
不過巡查員當場拒絕,並舉發謝婦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廢棄物,1000元則交給環保局政風室,全案由廉政署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起訴。
另外,謝婦未依規使用專用垃圾袋棄置廢棄物,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