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抗告遭高院駁回!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應曉薇等人涉貪案,上月28日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議員應曉薇、李文宗等人自本月2日羈押禁見2月,柯文哲、沈慶京及應曉薇提抗告,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高等法院今裁定駁回。
北院認柯文哲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的原因及必要依舊存在,在羈押期間將屆時再開庭,訊後裁定延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沈慶京同時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北院因無刑事訴訟法「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法定停止羈押事由,一併駁回。
柯等3人提出抗告,高院認北院的裁定沒有違誤或不當,且指出柯等3人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或「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為由,請求撤銷原裁定,但依照卷內事證,3人主張均不足採,因而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