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武嶺拍片爬岩壁、韓籍女藝人躲車內煮食 太管處要罰了
畫面呈現違規行為 最高恐罰3000元
【記者李易昌/花蓮報導】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指有團隊到武嶺拍片,過程中竟有人攀爬岩壁,還在停車場內煮食,違反國家公園規定,太管處檢視影片後確認違規攀爬,將依法開罰,另煮食部分也將研議開罰,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
別亂走會迷路 違規行爲恐影響生態
太管處表示,影片為10月4日拍攝,保七第九大隊巡查發現韓籍女藝人及工作人員在車內煮食,勸導後停止,而影片中也出現攀爬行為,實已違反國家公園法規定,將依法裁處。
太管處表示,武嶺停車場非公告開放露營、炊煮的區域,即使在車內未用明火的電器烹煮也不行,只要在非指定地點炊煮或宿營,都可能違反國家公園相關規範,將進一步評估此開罰團隊的炊煮行為。
太管處提醒民眾切勿為取景而走入非開放山徑,不僅可能迷路,更有可能破壞極難復原且脆弱的高山植被,若遇上述情況,國家公園巡查人員或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皆會先行柔性勸導,要求立即停止行為。若遇屢勸不聽或實質污染環境者,即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逕行舉發,最高裁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另外太管處也呼籲到山區旅遊要有公德心,遵守無痕山林原則,不要任意盤爬岩壁、擅自離開既有步道或亂丟垃圾、露營炊煮、放鞭炮煙火等,不僅破壞生態,更可能干擾野生動物的棲息習性,若發生相關違規行為,一經查證將恐被開罰最高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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