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亡 前公司長官涉性侵判2年|壹蘋新聞網

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亡 前公司長官涉性侵判2年

綜合報導
【法庭中心/新北報導】2020年7月,新北市一名女約僱職員從衛生局頂樓墜樓身亡,她生前在臉書悲憤發文,控訴遭前長官、某物理治療所廖姓前執行長性侵及經過,全案一度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經聲請再議後發回,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致被害者羞憤自殺等罪起訴廖男,一審判3年6月,高等法院今改判2年,強制罪的部分仍判無罪,可上訴。
新北市府外觀(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
新北市府外觀(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2017年9月16日,廖男、女職員及陳姓同事等人聚會喝酒後,回到物理治療所,隔天陳男離去,廖男涉嫌強拉女職員到房間內硬上,事後廖男下跪流淚道歉,已婚的廖男還說喜歡她才把持不住,希望跟她交往,也會跟妻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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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女職員忍辱交往卻換來假意,絕望之際想斷開廖男,他卻跑到女職員租屋處附近堵人,甚至質問是否另結新歡、傳訊糾纏,女職員輾轉透過前同事將廖男外遇告知他妻子,女職員卻反被挨告妨害家庭,把被廖男性侵的事情公諸於世,廖男竟提告妨害名譽。女職員在被衛生局約詢後,因再提起傷心過往,獨自上樓後輕生亡,臉書千字文等控訴也同時引發社會關注。

全案因一度證據不足而不起訴,聲請再議後發回,新北地檢署詳查女職員過往貼文並比對同事、父母等人的證詞、病歷等,逆轉起訴廖男。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料難3年6月,強制罪則仍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2年刑,但強制罪仍維持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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