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再發調查報導 要求鄭朝方說明竹北活動採購「為何一再追加」|壹蘋新聞網

吳子嘉再發調查報導 要求鄭朝方說明竹北活動採購「為何一再追加」

3活動標案金額追加 質疑原廠商續接理由

綜合報導
【突發中心/新竹報導】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日前才遭新竹地檢搜索,今(30日)吳子嘉再度發出調查報導,要求鄭朝方針對竹北活動採購為何一再追加,說清楚原廠商續接的理由。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再發文,要求鄭朝方說明竹北3活動標案相關疑問。《董事長開講》提供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再發文,要求鄭朝方說明竹北3活動標案相關疑問。《董事長開講》提供

竹北3活動決標金額有疑 鄭朝方應說明

吳子嘉在文中提及,竹北市活動採購原案選定廠商後,為何又透過契約變更,繼續把工作交給同一業者,市場生活音樂節、市政感恩分享會、懷舊金曲之夜場地佈置的3組契約公開紀錄來看,提出新增工作是誰要求、何時決定以及為何非原廠商不可等問題。

吳子嘉寫道,美麗島電子報依張益豪的公開訪談、商工登記資料及政府採購公告的公開轉載紀錄,整理相關採購與變更,這些疑問涉及市民負擔的公共支出,身為市長的鄭朝方應以具體紀錄說明,不能僅以「依法辦理」四字結束公共檢驗。

吳子嘉再提,長期擔任鄭朝方隨行、輔選及機要幕僚的張益豪,在《董事長開講》具名指出,泰旺整合企業社與釜圭整合行銷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及登記地址相同。他並依節目資料提出3年19件、得標金額接近預算的質疑,也表示任職期間曾接觸泰旺執行普發6000元相關工作。

逐案回答標案的認定標準 市民有權知道

吳子嘉提出疑問,鄭朝方是否知道這項登記關係?2家廠商如何分工,是否共用履約人員?市公所是否掌握2者承接案件的總量與履約能力?各案有多少業者詢價、投標,為什麼最後由這2家承接?

「市場生活音樂節的220萬元原案,後續又見92萬元、260萬元的變更」吳子嘉提及,另外感恩分享會的134萬元原案,活動後兩天決標33萬元變更;懷舊金曲之夜的550萬元場地佈置,也有93萬9千元的變更?

吳子嘉說,目前可讀取的紀錄顯示,以上變更案援引《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採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該款核心在於相容或互通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工程會的控制重點也指出,無此必要理由,就不能以該款辦理後續擴充。

因此市公所應逐案公開認定理由,哪些內容必須相容?其他業者為何不能做?誰審查、誰核准?有沒有評估另行採購的可行性?

尤其活動後才完成變更決標,應追查事前通知與授權;原案採固定費用評選,則應檢驗承諾與成果。不能僅從日期或100%比率認定違失,但這些具體紀錄,已足以要求市長交代完整過程。

吳子嘉最後要求鄭朝方應逐案回答,讓紀錄接受檢驗,美麗島電子報提出的核心問題是新增工作為何一再留給原廠商?需求是否早已知道?是否可獨立採購?核准跟施作程序如何完成以及最後實際支出跟成果誰驗收?市民有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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