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惡狼司機校門前揉女童胸 5個月下手6次!法院這樣判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安親班男司機,利用到校接送機會,就在校門前動手對某女童襲胸性騷,還被其他男學生親眼目睹,放聲大喊「男女授受不親」,男司機仍然無動於衷,5個月期間內至少下手6次,女童不堪受辱向媽媽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猥褻、性騷等7罪判處他合併2年徒刑,因雙方有和解,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安親班擔任司機,由於曾經到校接送該名女童才認識,沒想到他竟對5年級少女起色心,前年1月到5月間,多次在國小校門口前「堵人」,以聊天為藉口,就在變電箱、監視器附近伸手亂摸對方胸部,女童掙扎身體反抗,男子竟還解開扣子把手伸進去撫摸,光天化日下相當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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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某次性騷猥褻女童時,還被路過的男學生看見,當街大喊「你在做什麼麼!」、「男女授受不親」,他當場否認還裝作沒事離開,且不只針對這名女童,也曾對女童同學下手,以偷襲方式胸部性騷擾。
女童長期遭到惡狼騷擾,身心無法承受,前年5月底返家後,終於鼓起勇氣向媽媽哭訴,將事件經過和盤托出,女童家長向警方報警提告,整起事件終於曝光,檢方偵結起訴,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6度動手猥褻女童,但否認對女童同學性騷擾。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後,認他涉犯6次猥褻、1次性騷,另猥褻女童時未施以暴力,並賠償11萬元和解,性騷另名女童部分否認、沒和解,審酌後依6個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8月徒刑,依1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判他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7罪應執行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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