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結永康里長選舉「搓圓仔湯」案 現任里長遭起訴求刑5年
不滿競爭對手不願退選 LINE多次開價利誘 檢方痛批破壞民主選舉制度
【記者凃建豐/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西橋里長選舉爆發「搓圓仔湯」案!現任西橋里長黃姓男子為求順利連任,涉嫌以LINE聯繫另一名有意參選的黃姓男子,先以支持對方參選下一屆里長為條件,要求放棄本屆選舉,遭拒後又多次提出現金補償,企圖利誘對手退選。台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黃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
南檢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楊尉汶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台南市警局永康分局偵辦,去年9月30日持搜索票前往被告黃男住處等地搜索,並傳訊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諭令黃男以20萬元交保候傳。
檢方調查,黃男為現任永康區西橋里第4屆里長,另一名黃姓男子也具備參選第5屆里長資格,雙方均有意參選今年11月28日舉行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黃男為確保自己順利連任,涉嫌於今年8月28日晚間透過LINE聯繫黃姓競爭對手,要求對方放棄登記參選,並承諾未來支持對方參選下一屆(第6屆)里長。不過,對方並未接受提議。
黃男仍不死心,8月31日上午再次透過LINE聯繫,進一步以現金作為補償條件,訊息中多次提及「怎麼去補償你嘛」、「你開口啦」、「我會補償你啦」,甚至表示「你剛剛說100,事實是,有比較高一點啦,合理嗎?再減一點啦,好不好?」等語,試圖以金錢利誘對方放棄競選,但黃姓男子始終沒有答應。
檢方認:黃男多次勸誘對手退選,遭查獲後仍態度不佳
南檢表示,黃男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涉及對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或不正利益,約定其放棄競選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強調,公平、公正選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石,若容許候選人透過金錢利誘競爭對手退選,不僅剝奪人民選賢與能的權利,也會讓選舉淪為既得利益者的競爭遊戲。
檢方認為,黃男遭拒絕後仍鍥而不捨,多次提出賄賂條件勸誘對手退選,顯示其違法意圖強烈,且遭查獲後仍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綜合考量犯罪情節及相關事證,具體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維護選舉制度及民主政治的公平性。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