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妹戀上男大生 竟被逼拍20分鐘自慰片!法官心疼她:好好愛自己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高中女學生小珊(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周姓男大生,進而交往,周男在嘿咻時拿手機錄影,小珊也配合,但周男後來發現她跟其他男網友交談,醋勁大發,2021年5月傳訊恐嚇小珊:「我一定會報復妳的,相信我。」、「讓妳嚐到生不如死的感覺。」隨即一人分飾二角,假冒前女友「李素西」聯繫小珊,聲稱手中有小珊跟周男性愛影片,若不想被散布,必須提供更多淫片,然後周男傳訊給小珊:「寶寶,妳就弄一下。」勸小珊開視訊自慰20分鐘,由他錄下影片。此事導致小珊終日驚恐,母親得知真相後氣炸報警。高等法院依以詐術使少女被拍攝猥褻電子訊號等罪,將周男判刑5年6月。法官在判決書中特地寫道,希望小珊仍要相信人性光明面,「好好愛自己」。
已從大學畢業的周男,目前在加油站工作,他出庭辯稱認識小珊之前,因左手受傷成為殘障,遭受外界異樣眼光,但認識小珊後,他開始相信自己,後來因為發現小珊與其他男生聊天,深怕她消失,所以想藉由性愛影片,強行留住她,犯後非常後悔。周男的律師則求情說,周男年紀還很輕,希望法院給予緩刑。
高院認為周男在案發時是成年的大學生,明知小珊年僅16歲,對於男女兩性關係仍處於懵懂狀態,卻未因此照顧及珍惜她,反而利用小珊的信任與喜歡,為滿足個人私欲或因懷疑她與其他男生聯繫,以詐術使她配合拍攝猥褻影片,甚至恐嚇要散布出去,逼她繼續交往,惡劣手段造成小珊至今仍恐懼不已。
周男違反小珊意願拍攝性影像,觸犯的是刑度7年以上《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罪,但高院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依以詐術使少女被拍攝猥褻電子訊號、恐嚇等罪,將周男判刑5年6月。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中特地寫了一段話給小珊,希望她受到這件事情傷害後,「仍相信人性有溫暖、光明面,樂觀面對自己學業、生活,讓此案對自己的影響降到最低,好好愛自己,繼續往好的人生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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