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養生館「淫亂8年」闆娘狂撈1654萬!月薪4萬員工也慘了|壹蘋新聞網

台中養生館「淫亂8年」闆娘狂撈1654萬!月薪4萬員工也慘了

闆娘、員工共同涉案 月薪4萬員工也遭沒收36萬

記者 綜合報導
【陳怡慧/綜合報導】台中市一間養生會館遭查出涉嫌暗中媒介、容留女子與男客從事猥褻性交易,經檢警偵辦後移送法院審理。台中地院判決指出,唐姓女負責人經營養生會館期間,與受僱的吳姓男子共同基於圖利容留猥褻犯意,由唐女負責經營,吳男則在店內工作,兩人媒介、容留女子從事性交易並從中獲利。法院認定兩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前段圖利容留猥褻罪判刑,唐女有期徒刑5月、吳男3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養生會館淪淫窟。翻攝Pexels
台中養生會館淪淫窟。翻攝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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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8年多算出1655萬 扣7800元仍追徵千萬

法院進一步追查犯罪所得,唐女在偵查時坦承,養生會館每月營業額約40萬至50萬元,自己分得4成,美容師取得6成。法院採對被告有利的最低每月40萬元計算,並以犯罪期間103.47個月、唐女分潤4成計算,認定犯罪所得達1655萬5200元。扣除已經查扣的7800元現金後,仍有1654萬7400元未扣案,因此法院宣告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判決確定後若無法繳回,恐面臨強制執行及財產查封。

員工月薪4萬也沒逃過 法院沒收36萬元

至於吳男,供稱自己每月薪資4萬元,從任職至遭查獲共18個月,原先計算犯罪所得為72萬元。不過法院考量他僅為受僱員工,參與程度相較唐女低,若全額沒收恐有過苛之虞,因此酌減一半,宣告沒收36萬元,無法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此外,警方查扣的4支智慧型手機、監視器主機及電源線、帳冊1本、遙控器2個,法院認定均為唐女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也依法宣告沒收。法官指出,兩人不循正當途徑獲取生活所需,媒介女子從事性交易牟利,敗壞社會風氣、助長賣淫歪風,惟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角色及參與程度等情狀,分別量刑5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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