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鬼大樓」主委不敵他!新北「乾哥乾妹」看板今天拆了
【許潔如/綜合報導】網紅「小商人」不滿新北市國中割頸案教唆者「乾妹」與行兇者「乾哥」,因年紀太小不能揭露身分,憤而讓兩人出現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電子看板上,新北市五股本月初也出現一個「乾哥乾妹」的看板,引起網友們驚呼「要朝聖」,且背後金主就是「猛鬼大樓」錦新大樓的主委周朝陽,如今這個招牌已經被拆除。據了解,該廣告主並未向新北市府申請許可證,依據《建築法》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小商人日前在IG貼出一張新北市五股街景照,可見一棟大樓上方出現醒目的看板,上頭就是犯下割頸案的「乾哥乾妹」兇嫌照片,上頭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
不少人以為是小商人所設,但小商人強調並非自己,照片也是朋友分享,原來架設這個廣告的是有猛鬼大樓之稱的「錦新大樓」主委。
廣告公司董事長、「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表示,會這樣做除了不捨一個小天使的命以外,也突顯其他問題,一個是死刑存廢的問題,一個是少保法要不要修正的問題。「這件事情就算被法律制裁,卻得到大家重視,我也是甘之如飴,因為我覺得不合理的法律應該要有人挑戰。」
周朝陽並透露,本來是要掛全版,後來朋友來借,因此改放半版。而除了國三生割頸案外,他過去也曾為白曉燕命案受害者發聲,高掛看板公開陳進興等嫌犯的照片,提醒板橋人注意。
不過,周朝陽懸掛「乾哥乾妹」的巨幅看板,因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許可,違反《建築法》規定,因此已在17日上午已經拆除。
依《建築法》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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