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同調?賣大巨蛋黃牛票竟「不罰」 北市警抗告!同樣辦案手法另2件卻罰了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台北大巨蛋自正式賽開打以來,有關中華隊的熱門場次幾乎很難搶到門票,也造成網路上黃牛票猖獗,北市警陸續已逮到多名黃牛送辦。不過台中1名廖姓女黃牛賣雙倍價卻被法院判不罰,北市警說,「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不過,北市警用同樣手法抓到台中、嘉義2名黃牛,台中及嘉義地院都有裁罰,同是台中地院法官,就有兩種判法,讓警方相當頭疼。
北市松山警分局警員11月27日在網路上發現台中市廖姓女子以2500元兜售2張中韓之戰黃牛票,意圖賺取1300元價差,警員佯裝買家匯款購買,再依違反社維法將廖移送台中地院裁處。不過,法官認為,警方以「引誘方式」向廖買票,意在辦案,廖的行為應僅視為購買遊樂票券轉售圖利未遂,但該法條並未處罰未遂犯,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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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說,與上述一案相同的執法作為,11月24日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及台中市楊姓女子在臉書兜售亞錦賽「臺韓大賽」門票,林男將4張價格從2400元哄抬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價格以1250元價格轉售圖利。
警方喬裝買家,面交取締林男、楊女,移送嘉義地院簡易庭及台中地院簡易庭,認定二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
北市警局說明,尊重台中地院對廖女所為「不罰」之個案認定,惟為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爰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此外,市警局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惟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確讓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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