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魚才有電!台南市廢止9處漁電共生案場 7場成效差限期改善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漁電共生議題引發外界矚目,台南市農業局今天(14日)再次強調「先有魚才有電!」,養殖為主,綠能為輔是最基本原則,未符合規定者,限期一年內改善,否將廢止農業容許使用許可,一併通知能源、地政等主管機關處理違規案場。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今年度查核已完工33場漁電共生案場,有9場逾期未改善遭廢止,尚有18案場核有缺失待改善,其中7場養殖經營成效不佳,已要求業者提交改善計畫並訂定期程,按季主動提交改善情形,並配合本府每季抽查作業。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未通過查核的案場,後續將造冊列管追蹤,除輔導業者提出合理可行的改善計畫,另在經營過程中遭遇困難者,亦會轉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漁電共生技術服務團(https://arget.atri.org.tw/coach),提供技術諮詢、案場輔導等服務,協助業者改善案場狀況,只要漁民有需求,市府都將盡力協助。
南市府強調,台南是養殖產業重鎮,日照條件佳,相對有較多的漁電共生案場設置。南市府將落實養殖事實查核機制,積極輔導、引導案場實際養殖以符合規定,並持續追蹤運作狀況,確保漁電共生成果,促進養殖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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