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抱怨,因為遲到1分鐘,公司強迫請事假1小時,讓原PO忍不住問:「這件事有合理合法嗎?」原原PO也在留言區補充表示,剛入職的時候就有跟人資反應過,但被搓湯圓搓掉,這次直接反應人資主管,希望可以得到合理回覆。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都認為不合理,也有人分享自己公司制度也是一樣, 「我們公司遲到1分鐘,強迫請假半小時」、「我之前的公司家電業,遲到1分鐘強制請假半天,請假那半天你還是要上班」、 「遇過,不合法,解法就是不理他,他依法最多只能扣你1分鐘的錢」、 「我們公司遲到一次扣500全勤,直到全勤扣完為止」。

也有人認為,既然被要求請1小時假,那就要休好休滿,「我以前那1小時就不進產線了,待在外面吃早餐,等時間到」、「請1小時就直接離開公司吃早餐,時間到再回來」。

其實,「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曾說明,《勞基法》規定,員工遲到期間因未提供勞務,雇主僅能依實際遲到時間比例扣發工資,不能強制勞工以請假方式處理,若勞雇雙方合意以請假方式處理則可以,但公司不得單方面訂定規定,有觸法可能。

作者簡介

黃詩淳

曾任網路媒體,喜歡發掘社會大小事,擅長內容撰寫,具備社群經營實務經驗,熟悉數位行銷與網路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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