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報台糖檢出苯駢芘超標 中聯、福懋再遭中市府重罰各300萬元|壹蘋新聞網

未通報台糖檢出苯駢芘超標 中聯、福懋再遭中市府重罰各300萬元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糖今年5月採購由中聯製造、福懋供應的油品原料,5月18日率先發現該原料苯駢芘超標7倍,但台糖只退貨未通報,連日來引發中央與中市府互槓。台中市政府表示,由於台糖未依法通報所在地台南市衛生局,僅通知上游廠商中聯及福懋,中聯及福懋也未在第一時間通報台中市政府,市府昨(3日)晚再依食安法重罰中聯及福懋公司最高額各300萬元。
台糖5月18日獲知中聯311油槽脫膠原油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告知中聯與福懋,2家公司未即時向中市府通報,被中市府各罰300萬元。市府提供
台糖5月18日獲知中聯311油槽脫膠原油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告知中聯與福懋,2家公司未即時向中市府通報,被中市府各罰300萬元。市府提供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經調查,此案福懋參與台糖採購標案,相關油品由中聯受託製造,其脫膠原油於5月11日在中聯311油槽採樣,台糖於5月18日獲知檢出苯駢芘14.7μg/kg後告知中聯與福懋,該兩公司於得知原料油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後,均未即時向台中市政府通報。

經市府綜合查核及業者訪談陳述後,認定中聯及福懋均未依規定即時履行通報義務,違規事實明確。再審酌兩家公司均屬具規模的油脂業者,並綜合考量資本額、違規行為、產品影響及危害程度,依同法第47條第2款各裁處法定最高額300萬元。

食安處強調,市府將持續追查相關油品流向、下架回收及後續處理情形,並督促業者落實自主檢驗、異常處置與通報機制。對於涉及食品安全的異常資訊,市府將依事證依法查處,確保問題產品能在第一時間受到管控,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未通報台糖採購油品原料檢出異常「苯駢芘」,中市府再重罰中聯、福懋各最高300萬元。市府提供
未通報台糖採購油品原料檢出異常「苯駢芘」,中市府再重罰中聯、福懋各最高300萬元。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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