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崇良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加重電子煙相關刑責。過去電子煙違規多以行政罰處理,未來從輸入、製造到販售都將納入刑事責任,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並依違規情節與數量輕重加重罰鍰。此外,現行法規對「持有」電子煙沒有明確罰則,修法後只要查獲持有,就可依法沒入,並開罰3萬元至10萬元,不再限於現場使用才處罰。
除了使用者外,網路販售管道也將成為管理重點。石崇良表示,未來網路平台與電商業者將被賦予更大的管理責任,若發現違規販售電子煙,相關單位可要求下架商品、遮蔽內容,甚至強制停用帳號,希望從源頭減少電子煙流通。修法後,電子煙將被歸類為「類菸品」,全面納入更嚴格的監管機制。
至於引發關注的依托咪酯問題,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石崇良強調,依托咪酯並非電子煙,而是已被列為三級毒品的違法物質。政府將從原料、生產、販售到輸入全面加強查緝,並透過校園宣導讓學生了解「這不是菸,而是毒品」。未來若在校園查獲相關產品,學校可先行保管並通報衛生單位,同時追查來源、向上溯源。政府也將結合教育、衛政、法務及交通等部會合作打擊新興毒品,避免「喪屍煙彈」持續危害青少年健康與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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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短蘋|小學生都吸上「喪屍煙彈」 政府禁電子煙3年管到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