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祈烽說,受害女員工向他陳情,診所在拍攝前一天僅於群組公告,要新進同仁比照客人的方式拍攝,卻未完整說明流程,也未徵詢職員意願,更沒有交代照片保存、調閱與外流風險。
當陳情人明確表達不願拍攝後,主管仍持續施壓,以「讓你們知道如何接待客人」等話術,將該行為合理化,甚至營造不配合就是問題的氛圍,最後陳情人只能在權勢壓力下,被迫穿著內褲、貼著胸貼進入拍照室。
林祈烽表示,更離譜的是,這些拍攝完成的半裸照片,事後還被要求上傳至診所大廳電腦供主管檢視確認,現場更有男性同仁及執行長等高層自由出入,讓受害者感到極度不適與害怕。陳情人事後與其他同事報警後,竟遭診所辭退,甚至一度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目前已有至少12名女性員工陸續聯繫陳情。
林祈烽要求市府將「影像蒐集與管理機制」納入稽查重點,全面清查全台中市各醫美診所是否涉及違法蒐集私密影像、強迫員工裸拍、權勢性騷擾與違法勞動條件等問題,並建立更完整的醫美隱私安全制度。
市長盧秀燕表示,可惜本案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但有關醫美消費者在拍攝的裸露程度、個資及照片使用及保存規範上,衛生福利部目前除了進行全國普查,也正在擬定醫美院所相關指引。
盧也當場要求衛生局及勞工局等相關局處去函予各診所,要求診所正面表列是否有相關情事,並研議要求醫美診所不應要求其從業人員拍攝相關照片,若有特殊情形,則應簽立切結或事前報備。
勞工局長林淑媛回應,目前已主動發函予該醫美診所,並以此案例進行通案之行政調查,查明診所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所保障之勞工就業隱私權,若查證確實違反員工個人意識,進行強迫拍攝,市府決不寬貸,並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衛生局長曾梓展也補充,今年有關醫美診所的督導考核,已將錄影系統列入全面稽查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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