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醫療法部分條文,三班護病比入法。三讀條文明定,首次規範於設置標準之三班護病比標準,以113年3月1日施行之三班護病比標準為準,也就是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區域醫院白班1比7、小夜1比11、大夜1比13;地區醫院白班1比10、小夜1比13、大夜1比15。
石崇良下午主持三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會議,邀集護理、醫界、醫用者等團體代表討論配套,歷時3.5小時告一段落。與會的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表示,醫界擔憂護理人力難以一時補足,所以會議當中醫界期待要有緩衝期。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麗琴則說,護理團體希望的上路時間是116年12月,但衛福部認為年底本就是領完年終的離職潮、加上過年長假的醫療需求,提出117年5月實施,「這中間差了好幾個月」,但因各界意見不同,仍有待討論;不過,重點在於緩衝期不能是空窗期,護理團體要求得有實質配套措施。
石崇良會後向媒體說明,會中達成多項共識,首先是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原本是針對「全日護病比」規範,未來將修訂為113年施行的三班護病比標準,與上午立法院通過的一致。
至於各界最關注的緩衝期問題,石崇良說,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執行期間為114年至117年,執行到目前看來,今年3月相較同期增加的護理人力,已回到接近COVID-19疫情前水準,但要達到三班護病比,仍需要一段時間。
因此,石崇良坦言,護理師公會全聯會代表提議,希望三班護病比116年12月上路,考量護理人力改革計畫需時推動,且冬季為疾病高峰期及轉職潮等因素,最終建議以117年5月1日作為法條正式實施日期,相關法規預告預計於今年5月20日前完成,預告期間仍將廣納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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