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衛生局調查指出,7名高中生本月3日在畢旅自由活動時間,到墾丁大街一家海鮮餐廳用餐。吃了8顆生蠔後,其中6人接連2天陸續發病,出現高燒不退、上吐下瀉、腹絞痛等症狀,直到5日由學校老師陪同就醫才緩解。
事後學生在社群發文質疑店家,指稱食材不新鮮,引發輿論熱議。衛生局主動介入,校方表示此行程為學生個人消費,並非團體用餐;衛生局認為,校方因此未通報集體食物中毒,處置無違反規定,學生貼文則不到24小時就自行刪文。
衛生局對其中一名學生進行採檢,驗出諾羅病毒及輪狀病毒。不過該海鮮餐廳3件環境檢體,均未檢出病原菌。衛生局研判,餐廳提供生蠔與學生症狀並無因果關係,食物中毒案不成立。
此外,衛生局認為,學生隨著畢旅行程從台北南下到屏東地區再前往高雄,除了吃生蠔之外,還有食用其他不同餐點,對於指標個案染疫源頭,早就難以查驗;針對學生貼文懷疑餐廳生蠔不新鮮,衛生局認定為表述個人感受與情緒,沒有散布不實謠言的疑慮,不違法。
海鮮餐廳業者則表示,學生貼文引發輿論效應,已經對名譽造成衝擊,如今檢驗報告顯示生蠔沒問題,不要求學生道歉。但希望透過此事,讓學生知道網路言論應經查證後再發布,避免造成不必要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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