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性騷不是「專業瑕疵」,不是技術不熟,也不是情緒失控,而是濫用權力、背叛信任。尤其在醫病關係中,病人處於弱勢、封閉、無法反抗的情境,這種行為比一般職場犯罪更嚴重。你可以在法律上討論刑責輕重、假釋與否,但醫師執照不是基本人權,是國家授權的特權。這個特權,一旦被用來傷害病人,就該被收回。
更荒謬的是,石崇良把「輔導後回歸執業」說得理直氣壯,好像狼醫只是迷路的孩子。請問要輔導什麼?輔導他下次不要性侵?還是教他怎麼尊重病人?這些價值,早該在多年醫學教育與國家資源培訓中內化。如果一路考試、一路升訓、一路晉升,最後還是選擇對病人下手,那不是教育失敗,是人格不適任。
衛福部存在的目的,是保護病人,不是保護醫師的職涯。部長的位置,更不是替醫界講話的發言台,而是替社會劃清底線的角色。當監察院都已糾正制度失靈,社會期待的是更嚴格的紅線,而不是一句「給醫師一個機會」。
因為對病人來說,被侵犯的那一次,沒有重來的機會。
如果連衛福部長都說不出口「狼醫零容忍」,那民眾憑什麼安心躺上診療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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