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林傳健表示,下週即將迎接農曆年前倒數,今日採買人潮踴躍,部分攤商出現排隊人龍,活動第三日已查核約67家次,今日針對商品價格標示共計查核約47家次,現場查有缺失並命改善共計12家攤商,包括「草莓大福」有販售單顆,卻未標示單顆價格標示、「糖葫蘆」部分口味及品項未出現在價目表上及「蛋捲」一盒五入裝未標示組合價格等缺失等。
法務局說明,依據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對於今日查有缺失的攤商,皆現場依同法第39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如活動期間內在被查獲缺失,後續將移請主管機關商業處,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台北市衛生局則提及,今日食品衛生共檢查73家次,輔導改善16家次;食品標示共查核670件,其中1件標示不合格,1件疑似使用未確認原料,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若調查違規事證屬實,標示不合格,可處4-400萬元;使用未確認原料,可處6萬至2億元。
此外,北市府各單位同步加強稽查。消防局今日共檢查26家攤商、宣導26家次,並針對12家使用瓦斯攤商進行行政指導;環保局截至下午4時,已勸導清潔4件、告發2件,持續強化年貨大街環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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