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司原本是合法的廢塑膠再利用業者,但自112年4月起竟透過宏○公司仲介多家清除公司,向工廠收受大量廢塑膠混合物,每公斤收8到10元處理費後卻未依規定處理,而是非法破碎、壓縮,再假裝成塑膠片要運到國外。出口遭攔查後,業者改租廠房囤放廢棄物,繼續賺取高額處理費,所幸專案小組及時查獲,阻止假再利用、真棄置的惡行擴大。

更離譜的是,宏○公司實際負責人身兼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理事長,竟協助新北地區清除業者將原本要送焚化爐的廢棄物,轉以低價倒給明○公司,並從中收取每公斤0.5至2.25元不等的仲介費。專案小組一路抽絲剝繭,終於將整個非法網絡完整瓦解。

環境管理署強調,基隆地檢署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起訴相關業者,最高可判5年以下徒刑並處1,500萬元罰金,呼籲業者別心存僥倖。環管署表示,未來將持續與檢警合作,加強查緝打著「再利用」名義卻行非法處理、非法外運之實的環保犯罪,並同步追查不法所得,讓污染環境者付出代價,守護國人的生活環境品質。

明O公司非法貯存廢棄物採樣測定單位容積重密度。環境部提供
明O公司非法貯存廢棄物採樣測定單位容積重密度。環境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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