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輔助駕駛系統(ADAS)已逐漸成為新車標準配備,雖其車道維持、盲點偵測、主動煞停等功能可減少駕駛負擔,但高公局今(27日)指出,部分駕駛人對於ADAS功能認知明顯不足或過度依賴恐造成交通事故。
目前全台市售車輛所配備ADAS屬國際SAE J3016標準之Level 0至2等級,仍屬輔助性質而非自動駕駛,高公局表示,仍有6種可能無法正確辨識路況的情境,包含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前車突然轉向或切入、行駛路形特殊、前車外型特殊,以及大雨、濃霧、強光等用路環境。
如今年9月1日夜間於國3北向203.7公里處,1輛小客車因故障、跨線停於路肩與輔助車道間,遭後方開啟ADAS小客車追撞,即屬於上述「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中2種情境;另9月9日下午於國3北向253.2公里處,1輛施工緩撞車於內車道警戒時,遭後方開啟ADAS小客車追撞,則屬於上述「與前車速差過大」情境。
高公局也提醒駕駛人,應肩負車輛控制責任,不得放開雙手駕駛,並隨時注意路況;若駕駛時若雙手離開方向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請用路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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