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指出,33名累犯中,酒(毒)駕2次者22人、3次以上10人,另有1人拒測累犯3次以上;截至目前,北市累計已公告2186人次(2031名)。
本次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李許彰、劉瀚文,均酒駕4次、汽車駕照禁考3年,兩人酒測值都超過0.25 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裁決所表示,公告中有25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另6件未結案皆移送強制執行,金額共120萬8400 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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